当前天气变暖,气温逐渐升高,为加强全市境内江河、湖泊、水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人私自在图们江、珲春河及其他河流、湖泊、水库库区等水域下水游泳。
二、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组织学生到水库库区下水游泳、水面垂钓等不安全活动。
三、学校、家长要加强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护,严防未成年人在水库、湖泊、河道游泳,避免发生溺水等不安全事故。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安全,珍爱生命。
特此通告。
珲春市水利局
全市推进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暨开展脱贫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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