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在珲春市带队开展异地执法的吉林省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成太出席延边地区煤矿“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会。杨成太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6月1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事故教训,以案为鉴,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煤矿事故。
杨成太要求,要落实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要求,把待关闭矿、停产矿、停建矿、技改矿、整合矿、基建矿与生产矿等所有矿井都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严格落实包保、盯守、巡查等措施,严防漏管失控。对停产停工整改矿井,要将安装工业视频监控纳入工作日程,实现区域内全覆盖,并落实专人联系盯守或者驻矿盯守,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下井人数、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及安全技术措施;要充分运用电子封条、监测监控系统、火工品管控、停止供电或限制电量等方式,实施精准监管,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延边州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到会,并就辖区煤矿“七一”前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