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工作,组织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全州8县(市)23家骨干食品销售单位积极响应,公开作出“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
作出承诺的23家食品销售单位将承诺书悬挂或粘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接受社会监督。“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内容有:依法经营,定期开展自查,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做好人员健康管理以及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保证食品和农产品质量,保证环境、设备清洁;公开超市食品安全监督与投诉联系人、联系方式。
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超市开展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食品超市未兑现的承诺事项及时督促整改,要求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增强诚信自律意识,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上架销售,积极为群众打造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的消费环境。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牛泽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