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深改委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改革事项,听取有关情况报告。省委常委、州委书记、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田锦尘主持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金寿浩,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姜虎权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央深改委第19次、第20次会议和省委深改委第16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延边州2021年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延边州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延边州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情况报告》,讨论通过了《关于支持珲春市创新发展互市贸易促进兴边富民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延吉市、珲春市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区工作“两个更好”重要指示精神,把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与“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延边老促会的作用,更好地推动老区工作发展。要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强化要素保障,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努力实现全州开发区大变化、大发展。要进一步抓好人才培养,不断提升中医朝医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医朝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落实好民营企业扶持政策,打好营商环境攻坚战,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对于已经完成的改革要巩固扩大成果,正在推进的要尽快实现目标,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要聚焦项目建设、开发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完善改革举措,推动我州全面深化改革提质增效。要健全全州“一盘棋”的改革推进机制,以“五化”方式抓好落实,为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作出改革贡献。
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成员,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