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时间:2021-08-05 来源:珲春市融媒体中心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省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歌舞厅(KTV)、棋牌室(麻将馆)、台球室、游戏厅、网吧(网咖)、足疗店、按摩院、美容院、室内游乐场等密闭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二、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托育机构暂停线下服务。

  三、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

  四、福利院、养老院、看守所、拘留所、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五、广场、公园、小区活动场所暫停娱乐、歌舞、演出等聚集性活动:景区暂停内部演出。

  六、严禁通过健康讲座、培训、免费义诊、有奖销售、会销等形式组织线下营销经营活动。各宾馆、酒店、餐饮服务机构严禁接待升学宴、生日宴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聚集、聚餐活动。

  七、餐饮、商超、农贸市场、美发店、宾馆、酒店、洗浴等生产生活必需场所严格执行限流措施,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量的50%。

  八、景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电影院等场所严格实行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景区接納游客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九、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人数控制在50人以下。

  十、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温、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

  十一、机关、企事业单位暂不组织团体出行出游活动。全体机关干部禁止前往国家公布的中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疫情发生地(公布病例但未定级中高风险区)。

  十二、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巡查和执法检查,坚决防止出现失控漏管现象。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責任。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因暂时停止一些活动、关闭部分场所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予以理解和配合。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