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及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医院入口管控
1.医院入口处,所有进入人员需佩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配合流行病学史询问等预检分诊工作。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我院实行单向流动,请遵照我院工作人员指引进入医院。
3.境外返延人员及江苏、河南、湖南、辽宁省,北京、上海以及其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延人员,或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请勿直接进入医院大厅,要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由预检分诊人员引领您到发热门诊排查。
二、门诊就诊
1.为缩短就诊等候时间,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各位患者及家属可提前进行预约挂号,请尽量错峰就诊。所有号源已在预约平台全部开放,倡导患者根据预约时间分时段就诊,无需过早到门诊候诊。
2.来院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医院范围楼宇内请勿饮食;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并按规定将使用过的口罩丢弃在专用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3.候诊时,请在候诊区隔位就座,根据叫号系统提示按序进入诊室,严格执行“一室一医一患”制度;诊室内谢绝家属陪同,如病情确需家属陪同,每位患者仅限一名。
4.患者在挂号、缴费、核酸采样、自助打印、取药等排队过程中,请自觉遵守“一米线”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5.如果您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请主动告知预检人员或接诊医生。
6.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须主动配合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相关筛查,并就地等待筛查结果,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前往专科就诊或离院。
7.如您处于医学观察期,请于观察期满后来院门诊就诊。
三、预约就诊
我院提倡各位患者预先完成预约后再来院就诊。
1.微信公众号预约:
门诊预约途径:微信公众号搜索“珲春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平台”或扫描二维码
预约方式:通过医疗业务→挂号→科室选择,选择预约就诊科室和医生
2.其他预约方式:
我院为不便于进行手机预约的老年患者等提供了电话预约、现场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预约方式。
电话预约:您可通过拨打电话7509939完成预约。
互联网预约:珲春市人民医院互联网平台完成预约。
*急诊医学科24小时现场挂号。
3.预约就诊患者请在就诊前半小时来。时间未到者,请勿提前进入医院。
四、住院患者及陪护管理
1.住院患者及陪护需持3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入院手续。
2.病区全面禁止探视,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以免交叉感染。
3.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固定1名陪护,要求陪护相对固定,且必须为无发热症状、14天内无新冠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及接触史者、28天内国外旅居史,陪护办理陪护腕带后方可在院陪护。建议轻症患者不陪护。
4.陪护人员请勿串病房或聚众交谈,请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
五、为医院运送(维修)设备、药品、耗材及来院办理相关业务的其他单位人员,请主动出示吉祥码,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