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当前国外疫情依然严峻复杂,国内疫情多点频发,我州8月20日新增一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目前疫情形势尚不容乐观,为尽快构建起新冠病毒群体免疫屏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8月23日零时起,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有禁忌症人员需出示相关证明)原则上不得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公共汽车等营运车辆,不得进入以下场所:
1.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中心、银行等场所;
2.医院(急诊除外)、诊所、药店等医疗及药品经营机构;
3.图书馆、体育馆、景区、民宿、农家乐、影院等文体娱乐场所;
4.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业场所;
5.宾馆、旅店、洗浴、理发店、饭店、美容院、按摩院美甲室等服务场所;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执行“二码联查”要求,各类场所及营运车辆司机(或乘务人员)要严格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标识码 “二码联查”,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 (有禁忌症人员需出示相关证明)进入有关场所或乘坐营运车辆。
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对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