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公安交警强化校车检查筑牢安全防线

时间:2021-09-02 来源:珲春交警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出行安全,规范校车营运资格和校车驾驶员安全驾车行为,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辖区校车开展专项检查,连日来,交警大队对辖区校车逐一开展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筑牢校车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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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民警对校车安全管理、交通安全责任落实、驾驶人驾驶资质、驾驶证审验、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教育及校车的定期检验、使用年限、运行时间、行驶路线、外观标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安全性能等进行了细致的排查。并敦促校方和驾驶员,要切实做好对保障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的防护措施,为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同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当场整改或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每台校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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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校车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校车驾驶员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有效杜绝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开学季交通安全


01


学生步行注意事项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不要翻越道隔离护栏;

3、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4、在没有交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5、走路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不要边走边看书报、手机;

6、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

02


学生骑车注意事项

五要: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横穿马路要下车推行,骑车要集中注意力,要远离大型车辆转弯时内侧区域;
五不: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要骑车带人,不要追逐竞驶,不要脱手或手拿东西骑车,骑车时不要攀附其他车辆。


03

学生骑车注意事项

开车接送学生应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堵塞,影响学生上、下学。多数中小学地处城区主要交通干道,长时间滞留会造成拥堵。开车接送孩子的家长要注意行车和停车规范,应即停即走不能长时间逗留,如需要停车必须就近停入停车场,在不具备停车条件的学校周边道路不要随意停放车辆。

04


驾驶非机动车:

驾驶非机动车接送学生家长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切勿逆行、走机动车道,接送学生时将车辆规范停放,切勿乱停乱放,严禁在学校门口集中停放,造成道路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