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时间:2021-09-08 来源:珲春广播电视台

根据工作需要,珲春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岗位职责:

担任庭审、调查等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办理庭前、庭中、庭后等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办理相关案件网上流程工作;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朝鲜族,精通朝鲜语听说读写打。

8.同等条件下,有一定文字功底者优先;有相关工作经验或特别优秀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每月工资2100元。试用期后,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月/年)组成,2700元/月(含个人缴存“五险”及其他应缴费用)。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至9月9日。

2.报名方式:填写附件聘用制人员报名表,并连同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hcsrmfy@126.com,(邮件注明:XX应聘):身份证反正面照片、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照片、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照片、二寸证件照(红底)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时间暂定9月10日上午8:30。

2.笔试测试内容: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看打、制作表格,自备笔记本电脑),写作。

3.笔试结束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计算机录入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

(四)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专业测试、面试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招聘人选。

(五)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制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与我院签订1-5年劳动合同,设置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我院聘用制人员;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我院不与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不解决户口及住房;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4.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咨询电话:0433—7541912、13180911106。


联系我们吧

附件:珲春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WhVoVQWXpNE-3VJmw_47A  

提取码: wzp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