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扎实推进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珲春森林公安分局坚持重实际、见行动、办实事的原则,认真研究各项为民服务措施和制定实施方案。近日,交警大队、春化派出所深入辖区主动作为,用实际行动切实提升了辖区群众幸福感、满意度。当前正值秋季采摘农忙季节,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为预防和较少超员载客、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无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常见农村交通违法行为,9月3日,交警大队和春化派出所交管勤务室从农业生产实际出发,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到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醒群众驾驶机动车辆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不使用和乘坐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交通活动,夜间行车一定要确保车辆照明装置正常工作,车厢尾部一定要粘贴反光标识。活动期间民警们主动搜寻没有反光标识的农用车辆,遇到一辆就给免费粘贴一辆,同时对他们进行以案说法教育。民警人性化执法很快就达到了预期效果,不仅保障了农村秋季生产作业顺利进行,还帮助农民朋友养成良好交通习惯,避免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


同日,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了为辖区群众免费发放“爱心头盔”活动,引导群众驾乘摩托车出行时“佩戴头盔,平安出行,平安回家”成为习惯。活动现场,交警大队民警向广大群众发放了“一盔一带”宣传单,并就日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现场讲解。同时现场演示安全头盔正确佩戴方式,引导辖区群众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牢固树立“头盔就是护头盾”的意识,自觉摒弃各种交通陋习,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意外伤害。群众表示,一定要把安全头盔这份爱心系在头上、拴在心上,切切实实的保障好自我交通出行安全。在下一步工作中,珲春森林公安分局将继续进农村、到林间开展系列为民实践活动,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切实想到群众之前、走进群众之中、做到群众满意,希望通过以点带面,让“为民实践”活动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