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学法”能“减分”!最高可减免6分

时间:2023-03-18 来源:珲春广播电视台

学法减分流程



什么是学法减分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现有累积记分中的记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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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163号),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业务中心”的“学法减分”模块,完成网上学习且考试合格的,一次可减免1分,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最高减免6分

01
申请

选择【学习教育业务】模块下的【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法减分申请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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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网上学习】,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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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学习

对于已经提交成功,通过审核的网上“学法减分”申请人,再次点击【学法减分】按钮,进入学习界面,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开始学习】按钮,开始网上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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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学习界面,可选择“视频学习”或“文档学习”开展网上自助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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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过程中,当事人可点击【结束学习】结束当前学习(但需在三日内累计学习满三十分钟)。此外在学习过程中系统将不定时弹出抓拍人脸界面,如比对通过则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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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学满之后,点击【提交学习】按钮提交。

03
考试

已完成学习的用户点击【开始考试】按钮进入考试,考试应当在网上学习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考试随即抽取题库20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且考试期间不定期进行人脸识别抓拍

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两次,逾期或补考不合格的需要重新申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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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过后,驾驶人驾照记分即可减免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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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情形
九种情形无法参加“学法减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8、机动车驾驶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满6分;

9、存在未完成学习、考试申请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