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提醒:雾天驾车出行“雾”必小心

时间:2024-11-18 来源:珲春融媒

珲春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提醒:

雾天驾车出行“雾”必小心

近期,随着气温降低和降雨,珲春地区的夜间、清晨出现较为频繁的雾气。由于大雾天气下路面湿滑,车辆制动性能变差,造成较大安全隐患。那么雾天,如何安全行车?珲春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提示广大市民,驾驶人在雾天驾车出行时,切记以下安全要点:
一是减速慢行。大雾天气,能见度较低,要严格遵守规定限速行驶,保持较低的车速,千万不可开快车。遇浓雾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当能见度小于10米时,应先将车开到路边安全地带或停车场,等能见度好转时再上路行驶。
二是正确使用灯光。雾天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或近光灯,如果在高速路上行驶或者雾很浓的情况下,还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切记不要使用远光灯,其射出的光线会被雾气漫反射,反而什么都看不见。秋冬季节一旦有雾产生,车内也易产生雾气,此时需要开启后窗除雾、后视镜除雾功能,将出风口朝向前风挡玻璃,避免雾气影响行车视线。
三是不要急踩刹车。大雾中行车不要急踩刹车。突然踩刹车容易导致后车驾驶人反应不及发生追尾事故,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则更容易造成连环追尾交通事故。
四是保持车距。在雾中行车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不要跟得太近。要尽量靠路中间行驶,不要沿着路边行驶,以防与路边临时停车、等待雾散的车相撞。
五是做好应急处理。如果雾天发生交通事故,应在车后方设立警示标志,把车辆的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以提示后方车辆。做好警示后,车上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的地方,同时报警,千万不要留在车内或在行车道上行走,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初审:金松延

复审:孙琳

终审:刘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