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时间:2020-04-17 来源:珲春广播电视台

  记者从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了解到: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该中心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从4月1号起,我市实行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

  调整后的新规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主要有3个变化,一是取消了“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规定;二是取消了“职工判刑并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规定;三是增加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州外商业银行贷款或州外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购房者本人或其配偶的户籍或工作单位,应该与购买房屋所在地相一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