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全面护航“四个专项” 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时间:2021-09-10 来源:珲春市纪委监委

连日来,珲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立足职责定位,统筹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和“合村并居”问题排查整治“四个专项”监督工作,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确保打好打赢乱占耕地违建防治攻坚战。


珲春市纪委监委将坚决遏制占用耕地乱象,确保农地农用、耕地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四个专项”监督工作谋划到位、部署到位、推进到位,结合全市实际制定《珲春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四个专项”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向市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工作提示函》,召开“四个专项”监督工作部署推进会,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督促召开全市“四个专项”工作推进会,并下发整改方案。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回头看”工作,召开各乡镇负责人工作会议,组织相关乡镇开展排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定期巡查,对重点监测对象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核实。 


珲春市纪委监委成立监督检查组,通过深入相关职能部门,查看工作方案、动员部署会、宣传发动、摸排进展情况的相关材料,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采取个别抽查的方式,实地踏查三家子满族乡古城村天园参业违建“大棚房”拆除现场和近海街道太阳村博亚山庄“违建别墅”拆除现场,对工作情况进行核实。累计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踏查的方式,深入三家子乡古城村、立新村开展监督检查4次,对2019年专项整治发现的“大棚房”问题进行回头看,共核查“大棚房”项目主体2个,核查“大棚房”7个,面积0.382亩,未发现整改后扩建反弹问题。截至目前,累计约谈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3批次,开展监督检查14次,调取相关基础材料50余份。同时,督促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对全市9个乡镇及近海街道整改后的违建“大棚房”和违建别墅再次进行现场排查,共核查主体224个,核查棚室2540栋,面积2409亩,未发现“大棚房”Ⅱ类和Ⅲ类问题。对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排查,摸排出属于整治范围的图斑共386个,对“合村并居”问题进行核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是最宝贵的自然资源,珲春市纪委监委按照中央和省州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适应任务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督能力,从严从实开展‘四个专项’监督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深度治理,为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珲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