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进入2024年秋季森林防火期

时间:2024-09-20 来源:珲春融媒

  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相关规定,2024年秋季森林防火期为9月15日至11月30日。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森林防火期内,实行严格的林区野外用火管制措施,做到“四个一律”:对于森林防火期内上坟烧纸和在林区野外吸烟者,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非公职人员一律从重给予经济处罚;对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给予行政处分;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来源:珲春市融媒体中心

初审:李鑫

复审:程翠丽

终审:刘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