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2号)

时间:2020-03-04 来源:延边发布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
(2号)


自2月25日发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以来,在全州各族人民、境内外来延返延人员的理解和支持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此,向为疫情防控工作付出努力的境内外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日,境内外来延返延人数大幅增多,加剧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疫情输入性风险。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吉林省人民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规,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公告如下:

一、自3月3日起,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对从境内外所有重点疫区来延返延人员实施集中隔离观察措施,集中隔离观察费用由属地人民政府承担。

二、对抵延航班中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即刻封闭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疑似和确诊病例诊治费用由属地人民政府承担。对同一航班中的发热人员密切接触者和其他人员,由属地人民政府派专人专车分开转运,分别集中医学隔离观察。

三、对抵延人员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失能失智人员、有严重基础性疾病人员和需居家上网课的在校学生实施严格居家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允许1名家人在严格自我防护的基础上,作为陪(监)护人员同时进行居家医学隔离观察。

四、从其他途径进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境内外人员遵照执行。

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积极为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的境内外来延返延人员提供人文关怀和各项生活保障服务。

六、有意来延返延的境内外人员,请自觉遵守2020年2月25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居家观察以外的其他要求。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疫情没有国界,生命重于泰山。诚望境内外来延返延人员牢固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携手为抗击疫情构筑坚实有力的防线。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因采取必要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并积极配合。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