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按照"分级分类、有序推进、应放尽放"的原则,除网吧、歌舞厅(KTV)、棋牌室、游乐场、按摩院、影剧院、洗浴中心非洗浴服务项目场所、实体教育培训机构等场所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中的行业外,其它服务业企业(单位)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原则上全面复工营业。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恢复餐饮堂食服务。餐饮服务单位可提供堂食服务,但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餐位的50%,顾客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做到同排隔位、对面错位相坐。
二、恢复宾馆住宿业。恢复住宿、餐饮等部分经营项目,禁止举办婚宴、会议等人员聚集性活动。
三、恢复旅游景区服务。景区景点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景区餐宿管理参照餐饮业、宾馆住宿业规定执行。
四、恢复旅行社部分业务。除暂停涉及境内外重点疫区相关业务外,其他业务恢复营业。
五、开放公共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场所。允许开放室外体育场所。篮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馆等室内体育场所在避免人员聚集情况下,可以开放。暂缓各类线下人员集聚的体育赛事、团体操课等活动。
六、开放公共图书馆、经营性文化场所。允许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书店、音像店、书吧等相关文化服务场所。暂缓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
七、恢复中介服务业。加快房产中介、房产销售、职业中介等中介类服务行业复工营业。
复工营业的各企业(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同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要确保服务人员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对顾客进行"健康码"登记(在健康码系统未完成全面推广应用前做好顾客实名登记),做到防护物资配备充足、通风消杀防疫措施到位。各室内经营场所要通过预约、限流、错时分批进入等措施,缓解人流压力,确保场所内人员同一时段流量不超过最大接待量的50%。
各县(市)政府要加快推动服务业有关复工营业,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通知要求落实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单位)及时曝光,并责令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