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珲春市残联开展申报“扶残助学金”工作,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本年度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往届在校的残疾学生,本年度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贫困残疾人子女,取得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毕业生,即日起可到市残联申请扶残助学金。
详细内容可登录吉林省残联网站查阅《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管理办法》(吉残联发[2015]31号)以及《关于调整吉林省扶残助学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吉残联发[2019]39号),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
珲春市残联咨询电话:0433-7513236,13944790005。
注:1.“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个人;
2.贫困残疾人指持有城乡居民低保证。
珲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