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珲春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

时间:2024-04-25 来源:珲春融媒
日前,十六届珲春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标志着十六届珲春市委第十轮巡察正式启动。

为贯彻落实州委、珲春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此轮巡察自4月19日开始至6月28日结束,对市发改局、工信局、司法局、卫健局、政数局等5个部门开展州县(市)上下联动巡察,对市文联开展常规巡察。市委各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召开进驻动员会。
会议强调,巡察是巡视这一全面从严治党利剑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是落实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保障,更是中央、省、州、市委实施的自上而下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方式。本轮巡察是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后的第一次巡察,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等。巡察干部在巡察过程中,要根据监督内容的变化抓住重点和关键,着力查找党组织、党员干部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短板,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会议要求,在开展巡察过程中,巡察干部要坚定信念,充分把握巡察工作的目标任务,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检查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要不断强化担当,明确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到助力经济发展、扩大国际合作上来,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转变作风,信念上更加坚定,思路上更加清晰,工作上更加务实,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对巡察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梳理并制定好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力配合好巡察工作,以积极的态度带头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检查,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