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人”谱写“新诗篇”——记省人大代表、珲春市春艳种植专业农场场长刘春艳

时间:2024-08-08 来源:珲春融媒

“新农人”谱写“新诗篇”

——记省人大代表、珲春市春艳种植专业农场场长刘春艳 

从普通农户到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从使用农药化肥催产到实现绿色有机种植……“80后”省人大代表、珲春市春艳种植专业农场场长刘春艳,凭借对家乡的热爱与执着,满腔热忱为农服务,让家乡的大米走出乡村,带领全村各族群众共同致富。

刘春艳是土生土长的珲春市三家子满族乡东岗子村人。高中毕业后,在外务工的经历让刘春艳开阔了视野,积累了工作经验。2002年,她回到家乡开启水稻种植事业,立志在家乡的黑土地上闯出一番新天地。

在种植水稻期间,刘春艳一边实践一边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探索采用机械化种田、科学化管理模式,降低人工成本,推动实现粮食丰产增收。为了防治水稻病虫害,刘春艳利用农闲时节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农业技术培训班,并到省内外多地考察学习。2014年,刘春艳转型种植绿色水稻,摒弃了靠大量使用农药、化肥提高产量的老旧种植方式,成立了绿色水稻种植基地。在多次的考察学习过程中,刘春艳对蟹田稻这种生态养殖方式产生了浓厚兴趣。2016年,她聘请了养殖专家,开始尝试30公顷的蟹田水稻种植。由于发展顺利,她将蟹田稻种植面积增加到50公顷,并无偿向周边农户推广水稻绿色种植、有机种植技术。2018年,她组织成立了珲春市金色蟹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带领周边农户共同致富,开启了珲春市蟹田稻种植的新篇章。

从普通农户转变为新型职业农民,对刘春艳来说,这条创业路走得艰辛又幸福。她扎根田野,用青春汗水浇灌沃土,带动周边60多名农民增收致富,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了“新活力”。

作为村里的乡村振兴领头雁,刘春艳积极发挥农业示范基地作用,组织周边各族村民来农场学习交流,为他们提供代管理、代耕种、代加工、代销售、代存储等服务,带领各族群众共同致富。2022年,刘春艳建设了现代化米业加工厂,带着周边村民发展农村电商,通过直播带货的形式销售珲春大米,打响珲春大米品牌。目前,刘春艳的农场已实现生产、加工、销售融合发展,实现了5000亩水稻、玉米、大豆种植、收割全程机械化作业,水稻年产量达3000吨,年产值达2500多万元。

在事业上取得成功的同时,刘春艳不忘回报社会,造福各族乡亲。东岗子村的青年大多外出务工,村里的留守老人特别是残疾、孤寡老人对耕种土地有心无力。了解这一情况后,刘春艳无偿帮助村里的残疾、孤寡老人进行机械化耕种,并长期代托管村里3户残疾家庭的土地。同时,她全力协助东岗子村开展帮扶工作,每年春季,主动为生活困难的村民垫付农资;秋季,无偿为困难村民代收代卖农产品,并为其提供就业机会,服务各族群众。如今,她的农场带动周边村镇妇女50多人,年人均实现增收3000元以上。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为了架起党和群众沟通的桥梁,传递好党的声音,刘春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参与乡里的学校教育活动,向孩子们讲述家乡悠久的历史,让他们了解中华文化;积极参与乡里举行的各种民族团结活动,让不同民族的村民在欢乐的氛围中增进感情、加深理解。作为民意的“收集者”和“传声筒”,刘春艳常年奔走于田间地头,倾听百姓心声,收集百姓民意,把乡亲们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期盼融入自己的代表建议中,积极反映群众呼声,不负人民期盼。

“我要带着各族群众多种粮、种好粮,和乡亲们一起走好致富路。”刘春艳表示,她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发挥种粮大户的规模经营优势,应用现代农业科技,带动广大农户多种粮、种好粮,为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力量,在家乡的黑土地上书写属于“新农人”的新诗篇。


来源:珲春融媒

初审:金松延

复审:盖晓宇 张雪楠

终审:刘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