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将至,为确保中元节期间城市环境安全、清洁、有序,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设置临时祭祀焚烧点位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为方便市民中元节期间祭祀,从8月13日(农历七月初十)至8月18日(农历七月十五),在市区范围设置16处临时祭祀焚烧点位(后附临时祭祀焚烧点位)。
二、市区范围内除设置的临时祭祀焚烧点位外,其他区域禁止焚烧冥纸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三、祭祀点位以现场祭祀焚烧容器放置为准,放置的焚烧容器不得随意移动,祭祀用品要在祭祀焚烧容器内焚烧,禁止在焚烧容器外焚烧。
四、违反本通告的规定,在限制区域内抛撒、焚烧冥纸、冥币,影响环境卫生的,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临时祭祀焚烧点位
1.龙源西街与中华路交汇处(六小西300米)5处
2.友谊街与中华路交汇处(中华村村委会)3处
3.渤海大街与新安路交汇处(老火车站红绿灯道口)4处
4.新安路与河南街交汇处(矿务局)3处
5.康平街与森林山大路交汇处(市医院西北侧)4处
6.森林山大路与靖和桥南北两侧12处
7.建设街与文化路交汇处(影剧院红绿灯)4处
8.森林山大路与渤海大街交汇处(森工局红绿灯)5处
9.东关路与珲春街交汇处(城北十字路口)6处
10.建海路建委桥南侧10处
11.口岸大路五中桥南北两侧5处
12.河南东街与东关路交汇(老看守所红绿灯)6处
13.珲春大桥北侧东西两侧6处
14.渤海大街与口岸大路交汇处(殡仪馆红绿灯道口)7处
15.珲春东街东端城北桥5处
16.森林山大桥桥北东侧5处
城管热线:0433-7560489
特此通告。
珲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