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范围:①创业补贴:毕业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人员),自2024年4月22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创办小微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申请和发放补贴时均为正常运营状态;带动就业3人(含本人)以上并为其按规定在吉林省缴纳社会保险费。②创业奖补:已申领上述创业补贴并正常运营3年以上。
补贴标准:创业补贴标准为5万元,此项补贴不得与初次创业补贴重复享受。创业奖补标准为5万元。补贴应按规定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