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纪委监委强化执纪监督 护航“阳光分班”

时间:2024-08-23 来源:珲春融媒

珲春市纪委监委

强化执纪监督 护航“阳光分班”

连日来,珲春市2024年中小学“阳光分班”工作陆续启动,珲春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阳光分班”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阳光分班”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据了解,2024年,珲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登记人数有4500余人,各学校陆续在8月22日前完成“阳光分班”。“阳光分班”坚持“四均衡”分班原则,确保每班级总人数基本均衡、男女生比例基本均衡、民族比例基本均衡、师资配备基本均衡;坚持“两随机”原则,做到学生名单电脑随机排位产生、班主任随机抽签确定所教班级;坚持“三公开”原则,做到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全程公开、分班结果当场公开。

在各学校“阳光分班”现场,珲春市教育局工作人员随机选取家长代表,由家长代表操作专业软件导入新生名单后,运用电脑随机排位原则,生成新生分班名单,并由家长代表对生成的班级进行编号。学校新任班主任依次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抽取班级名单的先后顺序,再按照顺序号以抽签方式依次抽取新生班级号,经过两轮抽签,班主任与新生实现匹配,分班过程全程录像,保留影像资料。经班主任和学校现场盖章确认后,对分班结果进行现场公示和存档,分班结果由市纪委监委、教育局、各学校监督保管,整个分班过程科学、规范、公平、有序。各中小学校分班结束后,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分班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阳光分班’是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机会均等、解决择班择师矛盾的有力举措。我们将对‘阳光分班’持续开展跟踪式监督,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分班后私下调换教师、学生现象发生,对顶风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以高质量监督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让教育的雨露均衡地洒向每一个孩子。”珲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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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金松延

复审:孙琳

终审:陈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