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时间:2024-08-30 来源:珲春广播电视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发生,日前,延边州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延边州草原管理站退休公职人员黄逢万酒驾问题。2024年2月,黄逢万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延吉市局子街时,被交通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38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黄逢万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4年8月,黄逢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敦化市自然资源局退休公职人员谭爱民酒驾问题。2019年5月,谭爱民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延吉市龙东街时发生交通事故。交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检测,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79.8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谭爱民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谭爱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珲春市水利局图们江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强酒驾问题。2024年2月,李强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珲春市河南街时,被交通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51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李强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4年7月,李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汪清林业局综合服务中心职工张金瑛酒驾问题。2023年9月,张金瑛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汪清县南山街时,被交通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47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张金瑛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4年6月,张金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边日报社编辑部原主任李永洙醉驾问题。2024年4月,李永洙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延吉市参花街时,被交通执法人员当场查获,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194.93mg/100ml。李永洙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4年8月,李永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上述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自律不严不紧。有的明知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和后果,仍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有的退休公职人员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以身试纪试法。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必须出重拳、下狠手,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全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远离“酒局”“饭局”,杜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守住纪法底线。
全州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持之以恒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扛起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协作联动机制,强化执纪执法,既要从严从快查处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又要深挖彻查“酒局”“饭局”背后的利益勾兑、请托办事、搞“小圈子”等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把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来源:延边州纪委监委

初审:金松延

复审:孙琳

终审:刘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