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珲春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时间:2024-12-06 来源:珲春融媒

十六届珲春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日前,十六届珲春市委第十轮常规巡察完成反馈。
此次巡察,按照珲春市委统一部署要求,对市发改局、工信局、司法局、卫健局、政数局等5个部门开展州县(市)上下联动巡察,对市文联开展常规巡察。
市委巡察组就本轮巡察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充分认识本次巡察的意义,树牢大局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政治要求、任务要求,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巡察反馈的意见是被巡察单位存在的政治问题,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就是对单位是否讲政治的重要考验。被巡察党组织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抓手,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保障。要深刻认识和深入反思存在问题的严重性、整改问题的紧迫性和当前形势的特殊性,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能力,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过硬的作风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班长”要更加严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扛起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与担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环节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承担起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职责,从严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推动巡察整改见真章、出实效。要始终以“严”字当头,对每个整改环节都认真、求真、动真、较真,把抓好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推动巡察、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初审:金松延
复审:孙   琳
终审:刘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