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设置临时祭祀焚烧点
为确保春节期间城市环境的安全、清洁与有序,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珲春市在市区范围内设置临时祭祀焚烧点,以满足市民春节期间祭祀需求。据悉,从1月21日(农历12月22日)至1月27日(农历12月28日),市区内设立35处共182个临时祭祀焚烧点位,并在各点位设立文明祭祀桶,旨在引导广大市民文明祭祀,注意防火安全,减少对城市道路的污染。需要注意的是,除设置的临时祭祀焚烧点位外,其他区域将禁止焚烧冥纸等殡葬用品。市民在祭祀时,祭祀点位以现场放置的祭祀焚烧容器为准,不得随意移动焚烧容器,且祭祀用品必须在祭祀焚烧容器内焚烧,禁止在焚烧容器外进行焚烧。对于违反规定,在限制区域内抛撒或焚烧冥纸、冥币,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初审:金松延
复审:孙 琳
终审:陈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