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旅游消费市场秩序的倡议书

时间:2025-04-05 来源:珲春广播电视台

全市旅游相关行业经营者: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保障广大市民游客合法权益,营造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安全保障的旅游环境,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遵纪守法,规范运营。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接受行政部门监管与消费者监督,树立守法经营的良好形象‌。

二是明码实价,诚信待客。遵守市场秩序和行业规范,明示商品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坚决杜绝坐地涨价、故意违约、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自觉抵制“天价客房”“天价餐饮”等乱象‌。

三是提升服务,打造口碑。以消费者满意度为核心,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整体服务形象,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安心舒适的旅游环境。

四是化解纠纷,保障权益。优化售后服务流程,简化争议处置环节,及时协商解决消费争议,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以高效处置维护游客权益、守护行业口碑。

五是安全为本,责任到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消防、设施设备、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用火、用电、用气操作,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


珲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珲春市商务局

珲春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5日

初审:杜   烁

复审:金   鑫

终审:陈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