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解冻期江河湖库水面安全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4-02-20 来源:珲春广播电视台

当前正值初春,气温升高,冰雪开始融化,为加强全市境内江河、湖泊、水库水面解冻期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特发布此通告:

一、行人、车辆等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严禁在冰面上通行。

二、在冰上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应急预案,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和冰面融解变化,加强冰上安全检查。

三、禁止任何个人、单位及团体到冰上游玩、逗留。

四、禁止任何个人、单位及团体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以任何目的在冰上进行取冰、破冰等危险作业。

五、发现冰面活动人员、交通工具发生坠落冰面坍塌事故时,需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对不听劝阻强行违反本通告的,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广大市民及各部门提高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中、小学校等相关单位加强解冻期冰上安全管理宣传教育,严禁私自在江河、湖泊、水库等冰上通行和实施生产作业等危险行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特此通告。

珲春市水利局

珲春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