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为民解忧获锦旗

时间:2022-11-30 来源:珲春市融媒体中心

  郑女士因与他人产生借贷纠纷,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执行后,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位于河南省的一套房产,且调查中发现,该房产还为案外第三方设立了抵押借款。根据申请执行人郑女士的申请,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在河南省的房产。由于疫情限制,执行法官无法前往河南,只能通过电话沟通并多次与当地法院协调,让当事人自行完成了腾迁、过户的相关手续,并努力与第三方协商,使郑女士得到了部分案款的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