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2家企业获“吉林省省级生态农场”称号

时间:2024-04-08 来源:珲春融媒

  省农业农村厅于日前公布《2023年吉林省省级生态农场主体名单》,授予81家生态农场“吉林省省级生态农场”称号。其中,珲春市春艳种植专业农场和珲春市大雁米种植专业合作社获此殊荣。

  珲春市春艳种植专业农场由三家子满族乡东岗子村村民刘春艳于2013年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畜牧业养殖、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等。近年来,农场实现生产、加工、销售融合发展和全程机械化作业,水稻年产量3000吨,年产值2500多万元,带动周边村镇妇女50多人增收致富。

  珲春市大雁米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敬信镇九沙坪村,于2015年注册成立,与珲春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等组织联合种植“大雁米”。为打响“大雁米”品牌,提升稻米品质,合作社精心选取适应本地气候、抗倒伏能力强、口感好的优良品种,在世界自然基金会、中科院等专家的指导下,“大雁米”实现稳产,成为敬信镇“明星”产品。

  今后,我市将继续推进生态农场建设,不断加大农业资源保护投入力度,持续加强生态农业领域技术人才培养,全面推广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同时,加大指导监测力度,树立绿色发展典型,鼓励申报主体探索农业科技新技术,打造地方优质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