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珲春人李某4月2日祭祀引发山火救火现场曝光

时间:2020-04-03 来源:掌上珲春


      清明节临近,许多珲春市民以上坟扫墓的形式祭奠已故亲人、寄托哀思。但如果在上坟扫墓时因烧纸钱、烧香或用火时疏忽大意,极易引起火灾,不仅会给社会带来危害,而且很可能要面临法律的惩处。4月2日,珲春市哈达门乡就发生了一起因上坟烧香引起的火灾。珲春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于当日14时抓获违法行为人李某,并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4月2日9时50分,珲春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大队接到珲春市林业局移交案件——哈达门乡涌泉村集体林地发生火灾,且火势较大。接警后,珲春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大队迅速出警,在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对现场初步勘察,火灾起因为上坟烧香所引起,起火点为李某某的坟,过火面积为0.8公顷。在消防员的努力工作下,明火在一个小时左右被扑灭。



     经调查取证及证人证言证实,确定造成火灾的违法行为人为李某。森林公安大队于当日14时将违法行为人李某抓获。经依法询问,李某如实陈述了自己在防火期内野外上坟烧香引起火灾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大队对违法行为人李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对于造成的损失由其与村集体协商解决。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吉林省的春季防火期是每年的3月15日至6月15日,防火期期间野外不要用火。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倡导市民要告别陋习、文明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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