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承和弘扬我市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与传承人素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1.传统民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如金银铜铁锡匠、木匠、笤帚制作、雕刻、裁缝师傅、中医疗法等);
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朝鲜族、满族婚礼仪式、花甲仪式等);
5.传统民族体育和游艺(朝鲜族荡秋千、跷跷板、高跷等);
6.传统民族饮食文化(如打糕、老豆腐、粽子、朝鲜族咸菜等制作技艺);
7.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征集要求
三、征集时间
四、相关要求
如有符合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申报条件的线索,请与市文化馆非遗办公室联系。待了解项目后,有挖掘和传承意义的项目,非遗办工作人员将根据非遗线索有计划、分步骤实地进行调查研究和抢救性挖掘整理,并与申报人沟通,进行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统一申报工作。
珲春市文化馆
2023年5月6日
来源:珲春市文化馆
珲春融媒梦璐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