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也能自己查?一起来看!| 便民服务

时间:2023-05-11 来源:掌上珲春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延伸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进一步提升事故处理公正和公开透明度、群众满意度,推进交管政务信息公开。

查阅对象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

查阅范围

仅限于查阅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查阅内容

当事人各方在收到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查阅、复制以下证据材料:1.交通事故现场图。2.现场照片。3.勘查笔录。4.检验报告。5.鉴定意见。6.模拟实验笔录。7.机动车保险单。8.当事人驾驶证。9.事故车辆行驶证。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不提供查阅、复制。

查阅人因其自身原因造成信息泄露、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业务流程

1、权利告知:办案民警应当告知当事人各方可以通过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


2、提交申请:当事人各方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需要查阅、复制事故证据材料的,应当向办案交警大队提交书面申请。


3、审核确认:办案民警对申请人身份审核确认后,采集申请人身份证明号码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录入事故处理系统,打印事故证据材料查阅凭证送交查阅人。查阅凭证包括事故编号、查阅码、查阅途径和权利义务等信息。


4、查阅复制:查阅人可使用查阅码,通过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对事故相关证据材料进行查阅、复制。



那么如果想自己动手查询

应该怎么操作呢?

请看这里


1、下载安装“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


2、选择【更多】进入【业务中心】;


3、下拉菜单,选择【事故证据材料查阅】,输入【事故编号】和【查阅码】进行查阅;



4、点击【〉】进入想查阅的证据材料界面即可;


来源:延边交警

珲春融媒梦璐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