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全力确保辖区生态资源安全,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珲春森林公安分局果树派出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林区巡逻巡护工作,为保护辖区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局面打下坚实基础。近日,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1只。
6月26日,珲春森林公安分局果树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巡护工作时,发现一只长满灰褐色羽毛的“小鸟”蜷缩在草丛中,民警对该野生动物进行初步观察,未发现明显外伤,但无法自主飞行,由于发现地点手机无信号,无法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便将该野生动物装进纸箱中进行保护并带回派出所。民警随即与珲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取得联系,确保该野生动物后续能够得到更有效的救治。经珲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初步鉴定,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
目前,被救助的野生动物雕鸮已移交给珲春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待其治愈后,放归森林。
珲春融媒梦璐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