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协议

时间:2019-11-05 来源:珲春广播电视台

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使用协议

总则


 1.为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规定,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制定并按照本协议提供网络服务。用户应当充分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未成年人应与法定监护人共同完成)。用户在注册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用户选择访问或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有关服务,将视为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的约束。

2.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和新服务,均无条件的适用本协议。

3. 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保留在任何时候修改本协议条款的权利,且无需另行通知。用户在使用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

4.用户在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提供的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则视为您已经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包括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对本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

5.用户无论通过何种方式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6.本协议可由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及规则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条款,恕不再另行通知。用户可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站查阅最新版协议及规则条款。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修改协议或规则条款后,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对应的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用户继续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将被视为已接受了修改后的条款。


协议的性质与条款的接受


    1.本协议是用户(无论个人或单位)与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之间就“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的使用和管理所约定的协议(下称“本协议”)。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构成用户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所提供的服务之先决条件,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将严格依照本协议中的条款提供服务。经订阅的服务并停止使用。

2.用户使用本网站,则表示用户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则应不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提供的服务。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中的服务条款,一旦条款发生变更或修改,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将在相关页面上公示;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提供的服务,则视为用户已接受本协议的修改内容;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协议的修改,可以退订已经订阅的服务并停止使用。


用户使用规则


1.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向用户提供以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吉林电视台所有卫视的直播及点播视频;

    ·独家视频资讯;

    ·每日更新海量新闻资讯;

    ·天气、公交、旅游等各种便民信息;

    ·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提供的其他服务。


2.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向用户提供的全部服务,均仅限于用户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平台上使用,任何通过下载、复制、抄袭、剽窃、恶意破解等非法手段将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提供的服务内容与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平台相分离的行为,均不属于本协议中规定的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提供的服务,且上述行为侵犯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的合法权益。侵权行为人须承担因其侵权行为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保留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3.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向用户提供的收费服务,对于用户已经缴纳的服务费用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退款。当用户选择付费时,表明用户已经完全同意此条款;如果用户不同意本条款,可以退订已经订阅的服务并停止使用。


用户使用规则


1.用户在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的过程中,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任何情况下,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一旦有合理理由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用户在申请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时,必须向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如果上述个人资料信息发生变化,用户应及时更改。

3.用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不得转让或出借给他人使用。用户在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后,须将有关账号安全退出。当账号或密码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应当及时通知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依法根据用户的通知、用户的个人资料及现有技术手段协助用户取回账号、密码,账号或密码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期间造成的损失,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用户同意: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推广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网站联络方式、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平台的任何位置上投放),用户同意接受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以上述方式向用户发送推广信息。

5.禁止用户从事以下行为:


    ·传送包含任何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

将侵犯任何人的姓名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或其他专属权利的内容、或无权传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资料、机密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所传送;

    ·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从事诈骗、欺骗行为;

    ·传播病毒软件或其他破坏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

    ·干扰或破坏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或与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络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

    ·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但供前述目的使用的专用区域除外;

    ·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其他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的行为。


用户帐号


1.用户可以通过在本网站注册帐号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提供的各项服务。用户注册成功后,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将给予用户一个帐号及相应的密码,每个帐号对应一个唯一的名字(或昵称、用户名)。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帐号(包括名字、昵称、用户名等)的所有权归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帐号的使用权,但仅限为非商业目的使用。

2.用户自行保管其帐号和密码。用户帐号、密码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者售卖。用户应对其账户信息和账户密码采取必要和有效的保密措施。当用户的密码或帐号遭到未获授权的使用,或者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用户需立即有效地迅速通知到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非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原因致使用户账户密码泄漏以及因您保管、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损失的或者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关闭用户注册账号的,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无须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

3.用户应提供完整、真实、准确和最新的资料,该资料对于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服务以及找回丢失的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帐号和密码至关重要。如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由用户自己承担,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的帐号。

4.用户帐号和密码遭到他人非法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用户应当立即通知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过错等导致帐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用户的账号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

5.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注册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账号,制作、复制、下载、发布、传播信息内容的,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以虚假、冒用的居民身份信息、企业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进行注册。

6.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将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保护隐私权政策保障用户信息安全,但根据国家法律强制性要求予以披露的除外。

7.若用户代表公司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所提供服务时,在此用户须特别承诺有权代表公司,用户对本服务条款的接受将被自动视为用户所代表的公司对本服务条款的接受。本服务条款构成用户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所提供服务之先决条件。除法律禁止外,用户的访问或使用行为将被视为用户对本服务条款及其随时修改版本的完全接受。

8.用户同意接受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通过电子邮件、客户端、网页或其他合法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在使用电信增值或其他服务的情况下,用户同意接受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及其关联公司、合作公司通过增值服务系统或其他方式向您发送的相关服务信息或其他信息,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信息、宣传信息、广告信息等。

9.用户承诺不在注册、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帐号时从事下列行为:


    9.1 故意冒用他人信息为自己注册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帐号;

    9.2未经他人合法授权以他人名义注册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帐号;

    9.3使用侮辱、诽谤、色情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词语注册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帐号。

    9.4上载、张贴、下载、发送电子邮件或传送包含任何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或其他另人反感的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

    9.5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9.6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9.7将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机密资料)进行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9.8将广告函件、促销资料、"垃圾邮件"等,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供前述目的使用的专用区域除外。

    9.9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9.10干扰或破坏本网站服务或与本网站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本网站使用之规定。

    9.11故意或非故意违反任何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凡违反本条款的用户,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可拒绝提供帐号注册或取消该帐号的使用。

10.对于用户长时间未使用的帐号,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有权予以关闭。

11.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合理地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知识产权


1.经由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传送的内容,受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或相关法律的保护;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经相关权利人的授权,有权使用上述内容;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对所提供的服务及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所使用的相关软件及技术的相关知识产权或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益依法享有权利。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未经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明示授权许可,不得进行复制、下载、修改、改编、抄袭、出租、传播或衍生出其他作品,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保留依法追究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对其自制内容和其他通过授权取得的独占内容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未经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载、使用、复制、抄袭、募仿、传播、提供观看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知识产权的行为,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保留依法追究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3.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平台所有设计图样以及其他图样、产品及服务名称,均为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及/或其关联公司所享有的商标、标识。任何人不得使用、复制、抄袭、募仿或用作其他用途。

4.用户对本服务所使用的软件仅享有非专属性的使用权,不得复制、修改、出售或衍生出产品,也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复制、修改、出售或衍生出产品。


使用规则


1.用户对以其帐号发生的或通过其帐号发生的一切活动和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结果)负全部法律责任,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造成损失的,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有权要求用户予以赔偿。

2.用户在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应同意将不会利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2.1上载、下载、张贴、以电子邮件发送、传输、存储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任何非法、有害、胁迫、骚扰、侵权、中伤、粗俗、猥亵、诽谤、淫秽、暴力、侵害他人隐私、种族歧视或其他令人不快的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或者将获取的资料用于任何非法、有害、胁迫、骚扰、侵权、中伤、粗俗、猥亵、诽谤、淫秽、暴力、侵害他人隐私、种族歧视或其他令人不快或违法违规的途径。

    2.2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2.3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2.4 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他人产生误解。

    2.5上载、下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无权传送的内容。

3.除用户与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另有约定外,用户同意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服务仅供用户自身非商业性质的使用,不得对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的任何部分或对其使用及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或利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进行调查、广告或将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未经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利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各项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

4.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及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或以其他方式发现原始编码,否则用户应为此向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为方便用户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可能会提供与第三方国际互联网网站或资源进行链接。除非另有声明,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无法对第三方网站服务进行控制,用户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生的损失或损害,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不负担任何责任。

6.基于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施提供和控制本网络服务,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无法保证其所提供或控制之服务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是适当的、可行的,任何在其他司法管辖区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的用户应自行确保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且不应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从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获得的任何信息、内容或者广告宣传等任何资讯(以下统称“信息”)由用户自身对其使用承担责任,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不对任何非与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直接发生的交易和/或行为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或衍生的损失和责任。

8.用户使用经由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下载的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自行负担;因该等使用导致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用户应负完全责任。

9.如用户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不正当或非法使用产品服务、购买商品或者进行网络交易、未及时提供正确信息,而导致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害,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均不承担责任。

10.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对各项服务下涉及的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的故障、技术缺陷、覆盖范围限制、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或其他非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技术能力范围内的事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用户发送的短信息的内容丢失、出现乱码、错误接收、无法接收、迟延接收事项不作担保。

11.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其它人使用用户的电脑、帐号和其它知识产权的追索费等。

12.用户或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服务。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可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用户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的变更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服务不满,用户只有以下的追索权:


    12.1不再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服务。

    12.2结束用户使用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各项服务的资格。

    12.3通告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停止该用户的服务。

13.用户承认并同意,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可立即关闭或删除用户的帐号及用户帐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相关文件或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服务。

14.用户同意若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服务使用被中断、终止或用户的帐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删除,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对用户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5.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的合法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应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承担,吉林网络广播电视台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