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珲春市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完成进驻
日前,十六届珲春市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完成进驻,标志着十六届珲春市委第十一轮常规巡察正式启动。根据珲春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察机构于3月24日至5月23日对市人民法院、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牧业局、兴边富民促进中心)、市委办(市委政策研究中心)、市政府办、市委党校、外事办、市融媒体中心、市供销合作社、防川国际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合作示范区天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城市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12个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市委各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召开进驻动员会。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推进并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本轮巡察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规律,紧盯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等方面重点监督检查。市委巡察组根据监督内容抓住重点和关键,着力查找党组织、党员干部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短板,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积极落实配合巡察工作要求,以接受巡察为契机,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与市委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决完成好州委、市委交办的巡察任务。被巡察党组织要自觉接受市委巡察组“政治体检”,推动本单位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要积极协调、配合好市委巡察组的具体工作,按照市委巡察组工作安排合理安排谈话,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贯彻落实保密措施,为市委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提供必要工作保障。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坚决防止打折扣、搞变通。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力配合好巡察工作,以积极的态度带头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检查,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初审:金松延
复审:孙 琳
终审:陈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