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交通运输局积极落实《吉林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报工作。
据了解,此次补贴对应珲春市籍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珲春市籍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并新购吉林省籍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吉林省籍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珲春市籍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分档予以补贴。提前报废时间满1年(含)不足2年的,中型车每辆补贴1万元,重型车每辆补贴1.2万元;提前报废时间满2年(含)不足4年的,中型车每辆补贴1.8万元,重型车每辆补贴3.5万元;提前报废时间满4年(含)以上的,中型车每辆补贴2.5万元,重型车每辆补贴4.5万元。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每辆最高补贴可达9.5万元。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来源:珲春市融媒体中心
初审:李鑫
复审:程翠丽
终审:刘科成